
黃永堅指,曾有哮喘病者每周需用四至五次氣管舒張劑、每周有兩至三晚會因氣喘睡醒,但家長仍認為「控制得幾好」,理由是不少人誤以為除非哮喘發作至需到急症 室求助,否則均算受控。調查又顯示,五成半家長傾向使用只可紓緩徵狀的氣管舒張藥物。他指,逾半數哮喘患者需長期使用消炎藥物,但不少人過分憂慮類固醇藥 物的副作用,只有一成八患者有使用吸入式類固醇。事實上,該藥可直接噴入氣管,所需劑量較口服藥物少五十至八十倍,能有效控制病情。
香港哮喘會建議哮喘患者每月填寫哮喘指數測試(ACT)問卷,並向醫生匯報結果,以客觀評估病情。患者回答數條簡單問題,若得分少於二十分,顯示病情未受控。
參考資料: http://the-sun.on.c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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